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4-00029 | ||
發(fā)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fā)文日期 | 2004-02-18 |
標 題 | 關于授予柯成、薛金啟同志和追授丁兆前同志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的決定 | ||
文 號 | 連政發(fā)〔2004〕3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弘揚社會正氣,大力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授予鐵道部連云港第一療養(yǎng)院職工柯成、東??h石湖鄉(xiāng)楚團村村民薛金啟和追授東海縣石湖鄉(xiāng)團池村村民丁兆前3位同志“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fā)〔2004〕31號
關于授予柯成、薛金啟同志和追授丁兆前同志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的決定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隨著我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yè)的不斷推進,全市又涌現(xiàn)出一批見義勇為先進人物。他們在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不法侵害或嚴重災害事故危害的緊要關頭,將個人安危置之度外,不惜用個人的鮮血和生命保衛(wèi)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弘揚社會正氣,大力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授予鐵道部連云港第一療養(yǎng)院職工柯成、東??h石湖鄉(xiāng)楚團村村民薛金啟和追授東??h石湖鄉(xiāng)團池村村民丁兆前3位同志“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市政府號召全市人民向見義勇為先進人物學習,積極行動起來,勇于同各種侵害或危害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不法行為或災害事故作斗爭,為全市“富民強市、快速崛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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