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4-00061 | ||
發(fā)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fā)文日期 | 2014-04-28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全市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責任分工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fā)〔2014〕6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全市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責任分工》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fā)〔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全市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責任分工的通知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全市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責任分工》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28日
全市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責任分工
責任領導 |
包干縣區(qū) |
工作事項 |
成員單位 ?。ㄅ琶谝粸闋款^單位) |
曹永林 |
贛榆縣 |
1.督查推進通海、云通、力潔3家污水處理廠整改工作; 2.督查推進新城、金山、厲莊污水處理廠整改建設工作; 3.督查推進贛榆縣污水管網整改和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按時間節(jié)點要求通水達標運行。 |
市環(huán)保局、市建設局 |
董春科 |
灌南縣 |
1.督查推進城東、中新2家污水處理廠整改工作; 2.督查推進灌南縣9家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確保2014年完成; 3.督查推進灌南縣污水管網整改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按時間節(jié)點要求通水達標運行。 |
市經信委、市建設局、 市環(huán)保局 |
尹哲強 |
市區(qū) |
1.督查推進墟溝、城南2家污水處理廠整改工作; 2.督查推進恒隆水務有限公司、大浦污水處理廠、新浦經濟開發(fā)區(qū)污水處理廠、連云區(qū)板橋污水處理廠、徐圩污水處理廠等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 3.督查推進市區(qū)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確保2014年完成; 4.督查推進市區(qū)污水管網整改和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按時間節(jié)點要求通水達標運行。 |
市建設局、市水利局、 市環(huán)保局 |
吳海云 |
東??h |
1.督查推進山左口綠源污水處理廠整改工作; 2.督查推進清泉、青湖、白塔3家污水處理廠整改工作; 3.督查推進東??h9家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確保2014年完成; 4.督查推進東??h污水管網整改和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按時間節(jié)點要求通水達標運行。 |
市水利局、市建設局、 市環(huán)保局 |
陳巖松 |
灌云縣 |
1.督查推進南風、勝海、同興3家污水處理廠整改運行工作; 2.督查推進灌云縣9家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確保2014年完成; 3.督查推進灌云縣污水管網整改和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按時間節(jié)點要求通水達標運行。 |
市環(huán)保局、市建設局 |